文化在釋經學上的角色

釋經學是現今學術界討論焦點之一。在當中,文化亦是一個熱門話題。究竟,文化是釋經學的毒害抑或幫助?這成了學界其中一個爭論點。文化,在華人教會釋經學上一直佔著重要的地位,尤其是一些較難解的經文,都會付諸於文化的問題而需從文化著手去解釋。不過,在西方學界,文化的角色卻有值得探究之處。

在傳統教會長大的信徒,可能未明其討論之價值。因為一般來說,相信沒有學者會否定文化的研究,但現在討論的核心是,經文之核心信息會否因著過份著重文化研究而有所偏差。基本上,文化研究原意是能幫助讀者看到作者所表達的一個更立體的圖畫;但這些立體圖畫會否反讓讀者看不出作者的動機呢?

過份倚重文化對經文核心信息的影響

最近筆者和小組一起查經,有弟兄姊妹找到一份用了不少背景文化材料的詩133的筆記。它說「לְדָוִד」可解作「大衛的詩」或「給大衛的詩」,這解釋是正確的;不過單就此節推斷這首詩篇乃被擄歸回的作品,卻未免太快。我反認為,避免將詩篇套在大衛生平去解釋乃較為合法之應用。

而作者因著此重大發現,繼續推論此詩主旨乃要勸人放下自己在外邦的榮華富貴,回來重建荒涼的耶路撒冷。挑戰信徒為神放下自己的最愛,去興建神的聖城。當然,這些都是真理;不過,假如這真理是在這樣的釋經下而得出的結論,我難免會有所保留。而且這樣的解釋,推翻了此詩原有的重要主題──「שֶׁבֶת」(居住)。「שֶׁבֶת」這字亦有「敬拜」的意味;所以,這經文大概意思,是信徒能一起事奉、敬拜神,會得著神的福份──就是生命(生命,在整個舊約觀念中,都是指到有神同在的生活),若再加上兩個比喻(聖民被膏立、聖城蒙神祝福),這主題便更為突顯。

因著從事文化的考究,導致經文核心的轉移,是信徒經常犯的毛病。許多有心的信徒,為了帶領查經,花費了不少時間搜集資料及其文化背景,這本是好事,但過份倚賴文化背景作為釋經的基礎,卻未免太過危險。

極端文本主義對經文核心信息的影響

華人釋經學另一個極端的發展,乃將文化背景放至較低的位置,甚或否定其價值。其理由是,文化的研究,影響了人拿取經文的核心,而得著偏差的結論。每位聖經作者的寫作,都是經選取的,既然作者沒有記下文化背景的資料,顯明作者是認為它們對這段經文的解釋沒有太大價值,而掌握經文的核心信息,只需做文學研究、體裁研究、上下文判斷便可,這就是所謂的「文本主義」。

提倡文本主義的前設,確實有其價值,因為這提醒了我們,作者既然沒有在經文交代其文化背景,的確有可能這些背景對他們來說殊不重要。但我們同時亦要了解,當時聖經作者所寫的經卷,其對象乃屬近文化的人,可能他們亦未想過這些經卷會在二千年後的世界各地被不同文化的人所閱讀。換言之,可能一些重要的文化背景,因著作者預計對象已知曉,便沒有記於經卷上,故文化的研究又成為日後的需要。

最近筆者在某些教會裡,聽到講員們對啟示錄11章有關獸的對號入座之解釋。有時說出這些獸是歐盟或一些經濟共同體,每隻角或頭代表著不同的國家,筆者很欣賞他們花心思將聖經套用於現代,不過我對這種解釋的合法性存有很大的保留。要客觀了解啟示錄,是要對其舊約背景、旁經及次經有一定的認識,除約伯記40-41章、但以理7章外,以諾壹書60及83章、以斯拉四書6章、巴祿二書29章等,也是了解獸背景的重要資料。

當真正做過文化背景的研究,就知當時約翰之意,絕不可能指著現在的歐洲共同體,更不應對號入座地指著不同的國家。約翰引述這二獸,旨在指出牠們的惡勢力,是邪惡的原始力量(恕筆者不在此引述以上次經的經文,有興趣請自行研究),以及牠們那無窮盡的破壞力量,乃人類無法招架的。所以約翰要借用牠們來描述羅馬帝國,這是當代信徒也明白的。

釋經是一門藝術

以上二例,讓我們看到釋經學雖是科學,但又非純科學,它乃一門充滿藝術的學問。於討論文化在釋經學上的角色,我們發現,有時研究文化會令我們偏離(Sidetrack)經文主旨;但另一方面,若不研究文化,結果也亦然。換言之,筆者比較主張中庸之道。

中庸之道,就是一門藝術,並沒有特定的方法,可取決於經文文化研究的深入程度。筆者仍在揣摩這課題,亦嘗試分享一些我個人的看法。

首先,筆者認為文本仍是最重要的,聖經是我們信仰的權威;文化背景的研究,必不可左右以經解經的基本原則。上下文、文學、體裁、原文的研究等,都應是釋經原則的首要任務。文化背景雖重要,但亦不應蓋過經文本身。文化在大部份經文都應是作為補充經文核心信息的工具,或用來解釋難解之處,它未必會成為核心信息的主要來源。

在文本裡不易掌握核心的經文,文化可能會成為核心信息的基礎;不過,這樣未免有危險,故必需先經較嚴謹的驗證;透過作者的文氣,或一氣呵成讀完一卷聖經,嘗試自我批判,思考聖經作者的真正意思。看一些較有份量的釋經書,有否英雄所見略同之處。並保留自己的解釋,但勿將之絕對化,因倚靠文化而來的核心信息,絕非穩健的磐石。

最後,別過份研究不清楚的背景,也勿將釋經建基於假設上。例如早十年很盛行的JEDP研究,全都是假設(Hypothesis);這樣拆散經文再整合而解釋,所研究出來的核心信息,必離原意更遠。

文化研究的目的,是要讓釋聖經者更接近作者原意。不過,切勿過份倚靠文化,更不可以建基於假設上,若圖畫描繪得太立體,核心信息便會不明顯並有偏差。但我們也不應否定文化的價值,因恐怕自己亦會看錯從文本建立的核心信息。

從文本驗證文化的研究,再從文化研究驗證自己對文本的解釋,這樣做出來的釋經會否較接近作者原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