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上帝有個約會

冬令時間歌詞

半年前,有一首很出名的電器廣告歌,叫做《冬令時間》。裡面提到主角跟她的情人有一個約定,「訂了班往歐洲客機,預計開八點四十四」,不過很可惜,「到日落前還未見,過幾年才見面」,因為這次失敗的約定,他們結果要過幾年才可以見面。我們看到人與人所立的約,實在有很大的問題,即使約定了,但因著人諸多的限制,人未必能遵守承諾。即使是男女朋友,都有很多未能遵守諾言。

而這首流行曲的結尾,正正將人與人之間的約,表達出無限的失望,而且甚至有「一早預咗」的感覺。「到達限時仍未見,我竟然無掛念,或有點 開心知道諾言未兌現。」主角再一次看到她的情人爽約,但她不再掛念,反而開心,因為她的預言又實現了。原來人的爽約,會令到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產生不信任,甚至當人互相結下盟約,但都會「預咗」對方失約。原來人與人之間的約,是這麼不牢固。


神之約
vs.
人之約

但這種約,和今天的經課所論到的約,有很大的分別。今天要分享的約,是信實、永恆不變的約,最主要的原因,是這個約由神來發動的,這個約是神向大衛所立無條件的約。神和人不同的地方,在於祂是一個信實的神,祂說過的說話一定算數,一定應驗,祂的應許永不失落。

拿單神諭的角色

撒母耳記下七章,不但是撒母耳記中最重要的經文,而且這是整個舊約聖經裡的主要經文之一。1拿單先知所說的應許,正是之前萬人所仰望的應許,而且更是後來所有先知書所仰望及堅信的應許。2簡單來說,這段經文正是前後先知書的重點,貫穿整個先知文學的重要經文。理由很簡單,因為這段經文正正記載了神向大衛所立的信實不變之約,而且這個約的應驗,更大大影響了我們今天這班基督徒對神的認信。

經文分段

這段經文大致上可以分為兩個大段落,第一個段落是1-7節,主要描述大衛建殿的動機,第二個段落是8-17節,主要描述神給予大衛無條件的應許。在一般人心目中,這個世上是沒有免費午餐的,相信大家傳福音的時候,都很容易接觸到一些對象,因為無法接受無條件的恩典,而不相信福音。因果律,對一般人來說是一個自然定律。對於深受摩西律法薰陶的大衛及拿單來說,無條件的約是一個陌生的觀念。



大衛期望為神建殿

所以在1-3節,大衛希望為耶和華興建一個宮殿。一來是為了感恩,第一節,「因為耶和華使他安靖,不被四圍的仇敵擾亂。」二來,大衛建殿是為了鞏固自己的王室:在古代世界,為了保持王室的大統(Legitimacy),王會為神興建一個聖殿,給神一個永久的住處,好去保障王權。3對大衛來說,為神做一座聖殿,去討神喜悅,以致神保護他,這是很自然的。


摩西之約

為神做一些事,去討神喜悅,這正是摩西那個帶條件之約的特徵。如果以色列人實在聽神的話,遵守祂的約,他們就必在萬民中作屬我的產業。(出19:5)因果律對大衛和拿單來說,是一個根深蒂固的思想,一來因為摩西的教導,二來大衛親眼見證著掃羅沒有謹守耶和華吩咐他的命令,以致他王位必不長久。(撒上13:13-14)所以,拿單在第三節中,都認為大衛這個建議很好,支持大衛去實踐這建殿的計劃。

神拒絕

不過,對神來說,人的奉獻又何足掛齒,大衛以為要建一個聖殿,神便會使他的國鞏固,神便會和他同在。然而,神要糾正大衛的思想。第五節,耶和華不要大衛去建造殿宇給祂居住,第七節,耶和華未曾吩咐以色列的領袖(שִׁבְטֵי4為祂建殿,對神來說,神根本不需要這些多餘的事奉,神的同在是不帶有任何條件的。

一廂情願
的事奉?

同樣,我們會不會好像大衛一樣,一廂情願地去事奉神呢?你現在的事奉崗位,究竟是神想你這樣事奉神,還是你自己的一廂情願?有些時候,你事奉得很辛苦,忙碌得沒有時間靈修、讀經、出席早會、晚禱,是否因為你承擔了一些不必要的事奉,以致忙得要命?我們今年的主題是「各盡其職」,但其實我們是否盡了「其他」職5,而不是自己的在神面前所領受的工作?我們會否本末倒置,因為在事奉裡找到成功感,便不斷事奉,以致反而更重要的靈修、禱告反而馬虎了事呢?有時早會的缺席,反映了什麼思想呢?大衛期望建殿,但神說祂根本不需要這個聖殿。

我們去事奉神,可以有很多原因。大衛期望可以鞏固王室,確保神的同在。你事奉的原因是什麼呢?你有沒有想過,放下事奉去休息也是神向我們的命令呢?我留意到很多同學,即使病倒,或行動不便,仍堅持事奉。好像認為休息是一種罪,如果我放下書本、放下論文、放下事奉,就有很大的罪咎感。我們不肯休息,是否因為這種錯誤的神學呢?是否因為擔心別人怎樣看自己呢?是否因為要肯定自己的價值呢?是否因為我們信不過神會帶你經過呢?當你身體有毛病,行動不便,這豈不是神已給你訊號要休息嗎?不過,就讓我們思想一下神對我們的應許,這個應許是一個無條件的約,神原來不要求我們做任何特別的事奉去取悅祂。




無條件的約

經文第二個大段落8-16節,神指出了另一個事實,就是祂賜福給人,並不因人為祂做了什麼,祂喜歡賜福,並不需要人為的理由,祂有自由去隨己意賜福給人。摩西那種帶條件之約,是神祝福人的其中一個方法。現在神要用另一種方法,無條件之約,去呈現另一種祝福人的方法。


應許內容

這個祝福是無條件的應許,在經文這個部份,你不會看到「如果」(אִם),所有應許都是神自由的賜福給大衛及其後裔,並不需要大衛做上任何的工作或回應。大衛希望藉著建殿去鞏固自己的王位,但神不用大衛做什麼,就自己指明會鞏固他的王位。第九節,「我必使你得大名」;第十節,「我為以色列選定一個地方,栽培他們」;第十一節,「我必使你安靖。」這些應許,都不帶有任何條件。

大衛一直擔心的,就是他的王位是否會好像掃羅般被神奪去,所以嘗試搬運約櫃、興建聖殿,以此嘗試抓緊神的同在去肯定自己的王位,6但神在此肯定了大衛的王權。當大衛想為神建立一間屋(בַּיִת)、一所聖殿的時候,11節,神很幽默地應許大衛會為他建立一間屋(בַּיִת)、建立家室。神不用大衛建屋給祂,反而給大衛建屋。神的應許就是這麼奇妙。


永遠堅立
神必同在

而最重要的應許,就是16節,「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面前永遠堅立。你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神為大衛所建的屋,能夠永遠堅立,國位必堅定到永遠。單單這節,用了兩次「永遠」(עוֹלָם)。大衛的憂慮可以說是完完全全被神的恩典粉粹,大衛擔心他的王位會好像掃羅般被神奪去,但神應許大衛不會這樣做,國位必定堅定到永遠,而且一個永遠都不夠,要兩個永遠。當然,這個應許更重要的意義,就是即使沒有聖殿,但神仍然會和大衛同在,大衛的家和大衛的國必在神面前,神必定和他們同在。

以色列
歷史

雖然在王國的歷史中,大衛王朝結果被巴比倫所滅,不過,很離奇地,殘酷的巴比倫王居然留下了大衛的後代,而且還讓約雅斤王還可以抬頭,在巴比倫王面前吃飯,(王下25:27-30)以致大衛仍有後代存留。及至新約耶穌基督,又可以避開希律的追殺(太2:16),及至後來死而復活後,建立了一個堅定到永遠的天國。而且,這個天國不單是屬靈的國(Spiritual Kingdom),在1948年5月14日,亡國後約2500年,居然可以復國。神的約實在和人的約不同,就算跨過世紀,都仍然持守著祂的信實。試問大家還有沒有看到什麼國家,在亡國後2500年居然仍可以有機會復國?在1955年被埃及、約旦和敘利亞組成阿聯軍,對付復國不久、兵力區區的以色列人,但以色列仍能以七日戰爭的神蹟戰勝阿聯軍。然後有1967年的六日戰爭及1973年的十日戰爭(贖罪日戰爭),以色列都奇蹟地戰勝盟軍,神的同在與保守實在是很奇妙。

安慰

神跟人所立的約,和人與人之間的約很不同,無論遇到什麼困難,神都一定會持守祂跟我們所立的約,因為祂是信實的神。我們蒙召的時候,就應該已經清楚了解到,神呼召我們作傳道人。當我們決定踏上這條全時間事奉的道路的時候,相信大家都認定神對我們有豐富的恩典。但到這個學期尾聲,大家在實習教會有繁重的事奉,在學校又有無數的考試及學期論文,也可能部份同學健康或身體出了毛病,部份的同學也面對家庭的問題或困難。

神應許
同樣具體

雖然我們當下的問題或困難是最具體的,但同時,神的恩典仍然具體。讓我們回想神對我們過去的恩典,我們回想神對我們無條件的約,天國必定存到永遠,神同在的應許也必存到永遠。神願意將救恩無條件給我們,又願意讓我們經歷這位以馬內利的神,又應許無論遇到什麼壞情況,都會與我們同在。我們再反問自己,神的應許有沒有曾經失落過?神有沒有曾經離棄你?如果當初我們所領受的呼召是真實的話,神一定會帶領我們經過大家的困難。雖然問題仍然具體,但同時神的恩典同樣具體。

定睛於
神的應許

所以,今天,當我們面對眾多的困難,時間不夠用?家庭有困難?和實習教會的弟兄姊妹夾不來?和同學有嫌隙?身體有毛病?我們要有一個目光的轉移,雖然當下的問題很具體,但就讓我們不再定睛於我們面對的困難,而定睛於神對我們豐豐富富的恩典,神無條件的約,從沒落空,不但成為大衛的安慰,今天更成為我們的安慰。神這個應許,不需要我們做什麼,沒有條件,沒有「如果」,這個應許,不會因為你做不到什麼要求,不會因為你的軟弱而消滅,神同在的應許,永遠信實,永遠都具體。現在就讓我們的目光定睛於神的恩典上,不要再自己背負我們的重擔,因為神有豐富的恩典,祂必會帶領我們經過。

回應

現在就讓我們用少許的時間,思想我們有什麼重擔,每一樣提名出來,交託給神。並宣告神是我們的拯救,宣告神是那位以馬內利的主。

註腳

  1. Walter Brueggemann, First and Second Samuel, Interpretation (Louisville: John Knox, 1990), 253.
  2. Dennis J. McCarthy, S. J., "II Samuel 7 and the Structure of the Deuteronomic History,"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84, no. 2 (Je 1965): 131-8.
  3. Brueggemann, 254.
  4. 這裡是「שִׁבְטֵי」而不是「שֹׁפְטֵי」(代上17:6),和合本將它譯為「士師」不甚正確,直譯為「支派」,可譯作「支派的領袖」。請翻譯照讀GNB,GNB譯作「Leaders」正確。
  5. 翻譯可考慮用「Serve Other Than God with Passion」。
  6. Brueggemann, 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