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誡命




最大誡命

今天跟大家分享最大的誡命。有沒有人知道在聖經中,最大的誡命是什麼呢?


經文角色

故事大綱

其實路10:25-42是一個大段落,整個段落都是討論愛這個主題。25-37這個段落,集中於愛人的層面;而38-42則是討論愛神的層面。不過今天,我們會集中於25-37這個段落裡,在重新思想我們要怎樣愛我們身邊的人。


律法師

這個故事其實很簡單,一開始描述有一個律法師來試探耶穌,問祂怎樣才可以得永生。跟著耶穌引導這個律法師自己回答這個問題,就是要愛神和愛人。於是律法師為了想證明自己已經做到這個律法要求,便問耶穌誰是他的鄰舍。在他的意識上,鄰舍的定義很窄,可能以為是住在他附近的人。他以為只要愛那些住在身邊的人,便可以承受永生,於是想著當耶穌回答後,就可以引證自己已經做齊律法所要求的,便可以有永生。誰不知耶穌說了一個故事,指出了所有有需要的人都是他的鄰舍,甚至他們的敵人。

路人

有一個人去要從耶路撒冷去耶利哥,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是一條非常危險的路,沿途有沙漠及洞穴,所以強盜有很多地方可以藏起來,以便對途人進行打劫。這個人很不好彩,果然遇到強盜打劫,而且打至半死。跟著先後有一個祭司及一個利未人見到這個傷者,可惜很快便離開。這兩類人都是宗教領袖,祭司是負責獻祭的,利未人則負責管理聖殿雜務的,如果想容易一點了解,可以說祭司有點像傳道同工,而利未人有點像幹事,雖然比喻不算太貼切,但可以暫時這樣理解。他們可能經過的時候,看到這個傷者半死,萬一在他們手上死去,就很麻煩,因為供職前是不能接觸死屍的,為免麻煩,他們都很快地閃開。

做好鄰舍

最後一個撒馬利亞人經過,動了慈心,便去料理他。耶穌就用這個比喻,去講解鄰舍其實就是我們身邊的任何人,任何人都是我們的鄰舍,我們同樣是任何人的鄰舍,所以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做一個好鄰舍。掌握了故事的大概後,就讓我們透過這段經文去思想何謂愛。

拉比問題

不要自義

起初,那個律法師來到耶穌面前,試探耶穌。我們驟眼看去,都發覺不到這個律法師如何試探耶穌。不過,原來當時這條題目是一條很盛行的題目:「如何承受永生」,當時很多拉比,好像今天立法局辯論一樣。如果你們有看今次立法局辯論,你都會發覺他們一定會問有關功能組別的問題。同樣,當時他們要確立拉比的名聲,就會互相用這條問題去了解誰人解釋得好。所以,原來這個試探和我們一向理解法利賽人和文士找耶穌把柄的試探有點不同,現在這個律法師是來向耶穌挑戰,看誰解釋得好。


心有答案

對這個律法師來說,其實他心裡已有一個答案,所以耶穌問他時,他就隨口可以回答,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神及愛鄰舍如同自己。相信這點很多拉比都認同,但這條問題的核心不在於這個原則性答案,最讓拉比們頭痛及辯論的地方,是程度問題,要做到什麼地步呢?所以跟著律法師問了一個核心問題,就是「誰是鄰舍」。

沒有立場

路加沒有記載這個律法師的立場,不過相信他認為自己是做到要求的了,他也想著自己應該可以有永生,他以為這條問題會讓耶穌肯定他可以承受永生。

自評

不知你覺得自己怎樣幫自己評分呢?通常我們都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作為一個基督徒,或多或少行為、表現,都應該比一般同學好吧!又或者,你覺得自己都沒有作奸犯科,都算是一個好人吧!

不錯角色

不過,耶穌在這裡的回答,相信嚇怕了那個律法師,既然這個律法師覺得自己都做得不錯的時候,耶穌就設了一個比喻,用了兩個都做得相當不錯的角色──祭司及利未人,這兩個人是宗教領袖,你們可以暫時當我、Vicky姨、或一班導師,他們表面上做足一切宗教的規條及行為,也算是嚴謹律法的人,但就是這兩個人對那個被打至半傷的人無動於衷。

自義試探

就是因為他們認為自己做足,所以突然見到這個傷者,他們認為即使不幫忙,自己的好行為也足夠讓他覺得自己是神的子民。所以,當耶穌說完這個比喻的時候,律法師看到神的標準是這樣高的時候,才會看到自己的不足。同樣,如果你覺得「我幾好丫」的時候,你就會容易陷入一個倚靠自己的試探,不過要愛人的話,一會我再探討的時候,就會發覺不倚靠神實在不行,若你靠自己,就沒有可能做到神的標準,愛人的心或幫助人的心就會卻步。

倚靠神

所以,我們首先是要學習禱告,求神幫助我們去愛人,特別是一些你很討厭的同學。在故事中,撒馬利亞人和猶太人其實不相往來,猶太人視他們為孽種,同時間撒馬利亞人也看猶太人不順眼。但這個故事很有趣,就這樣安排撒馬利亞和祭司及利未人作比較,就是這個撒馬利亞人嘗試去愛這個受傷的人。

靠神而愛

如果我們要學習愛自己討厭的同學,我們就一定要學習去愛神及倚靠神。好讓神幫助自己能夠體恤及去愛自己的同學,憑自己是冇辦法去實踐這份愛的。



看別人比自己重要

怎樣愛法呢?首先我想分享的是看別人比自己重要。在這個故事中,我們看到有兩個很重要的配角,分別是祭司及利未人。這兩個人都是宗教的領袖,祭司是負責禮儀的,而利未人負責協助聖殿裡的事務。他們之所以不幫那個傷者,剛剛提到其中一個原因是他們覺得自己已經做到神的標準,不用再做額外的事情去滿足律法的要求。但另一個原因,也是因為宗教原因的。


宗教條例

原來在訓誨書中,摩西很清楚列出一些宗教條例,是人不可以摸死屍的。否則,就不可以供職及親近神,要等到自潔的日子才可以上聖殿。要知道,祭司及利未人都是在聖殿裡工作的,若果不能去聖殿,就好像現代人不能上班一樣,要隔離。換句話說,他們就不能供職了。

影響工作

雖然現在的傷者未死,只是打至半死的。但對祭司及利未人來說,萬一在他們手上死掉的話,就大件事了,因為會影響他們的工作,所以他們遠遠地就離開了。如果大家留意經文的描述,他們是兜路走的,「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10:31,32)他們恐妨這個傷者會影響他們的工作。

例子

我們愛人會不會都有這樣的保留呢?當我們忙碌於溫習及做功課的時候,可能就不顧其它的東西,不理會同學有需要,不理會同學不開心,專注自己的功課。又例如讓座,可能你自己很疲倦,坐在巴士上,見到有個公公或婆婆,你可能會心想,應該坐得最近的那個人讓座吧!我今天很疲累,怎樣計算都應該是那個人讓座先吧!當你看自己那個有需要的人重要時,你就會有很多保留的了,和耶穌要分享愛仇敵的思想實在相差很遠。

挑戰

你覺得有什麼是影響你去實踐愛呢?繁重的功課?學會的工作?疲乏的身驅?

治理傷口

做多一點

最後,我想分享的是我們要學習做多一點。撒馬利亞人願意以行動來表達對這個傷者的愛,將他們的仇恨放低。一般來說,我們在街上見到傷者,最多都是幫忙致電999,不過這個撒馬利亞人對傷者的關心,卻做得非常細心。首先他用油和酒倒在傷者的傷處,在古時,倒油是用來止痛及清潔傷口的,(賽1:6)然後還為傷者包紮。即是說,他現在做了聖約翰救傷隊或紅十字會的工作,可能他考了急救證書,所以他付出了多一點行動。


養傷安排

如果你是一個有急救證書的途人,可能你做到這裡,已經仁至義盡了,但這個撒馬利亞人仍要做多一點。剛剛做完急救,現在他要做救護人員的工作,不過不是送傷者去醫院,而是去一間旅館。於是撒馬利亞人扶他騎上一隻牲口,估計應該是驢,去到旅館,應該仁至義盡了。不過,這個撒馬利亞人仍要做多一點,拿出二錢銀子給旅館的主人,拜託他去照顧這個傷者,你會不會這樣做呢?

二錢銀子
及包底

二錢銀子並不是一個小數目,他等如一般工人兩天的工資。我如果假設一般工人的月薪是HK$10000,那麼,二錢銀子已經差不多HK$700。但事實上不只這個數目,因為如果這二錢銀子不夠照顧這個重傷的傷者,他應承了要包底,等這個撒馬利亞人回來的時候,就會還給這個店主。

做多一點行動

原來愛就是這樣,做多一點行動。這個撒馬利亞人,做多一點,做多一點,結果做了很多。當然,我們各人有我們的限制,我們不能無止境去幫助身邊有需要的人。不過,撒馬利亞人所呈現愛的原則,我們仍然可以使用。我們可以學習做多一點,當我們服侍身邊有需要的人的時候,你可以問自己,我可不可以做多一點?問完之後,如果發覺你仍可以有能力付出的話,就放膽去付諸行動。

例子

例如身邊的人有不如意的時候,我們可能會開解他們,但我們可以做多一點,當我們關心他後,可不可以和他一起禱告交託神呢?禱告的時候,如果相同性別的話,會不會握著對方的手,藉著一些Body Touch去表達弟兄姊妹之間的愛呢?又例如打招呼,除了「早晨」外,我們會不會補多一兩句問候,「咦,你今天臉色不太好喎!」「今天很精神喎!」

小結

你會發覺,當我們要說做多一點的時候,其實那一點的代價未必很高,但可以換來更有效的表達我們的愛。說多一兩句,做多一兩個動作,可能對對方來說,得著很大的鼓舞。你有沒有想過,當你搭一個人的肩頭時,你居然防止了一單自殺事件呢?可能在我們的生活當中,只要我們做多一點行動,就是一點,就是一個簡單的動作,便可以換來美好的結果,能夠更建立彼此的關係,愛就是做多一點。



總結

所以今天我們嘗試學習三方面:一、不要自義,不要想著靠自己可以實踐這份愛,我們要倚靠神;二、我們嘗試學習看別人的需要比自己重要,相信你也有沉重的工作,好像祭司和利未人一樣,可能你怕幫了別人影響自己,但嘗試學習多關心人;三、我們學習做多一點,每個人都有限制,不能無止境的幫助人,但也不要因此不付出,嘗試去做多一點。

反省問題

  1. 你有沒有一些增恨或不喜歡的同學?你會怎樣愛他?你會禱告求神加你力量嗎?
  2. 有沒有一些事情攔阻你去愛或表達關心?功課忙?身體疲乏?
  3. 你覺得你對同學或家人,可以做多一點什麼去表達愛與關心?